1.收受賄賂或私自接受合作方宴請、消費、其他利益等
2.利用職權,吃、拿、卡、要等
3.徇私舞弊、侵占或挪用公司財產等
4.工作辦事拖拉、推諉扯皮、敷衍了事、失職瀆職、不作為等
5.違規損害合作伙伴、客戶的正當權益的行為等
6.集團員工涉及的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。
員工舉報方式:員工發現案件線索可采用電話、電子郵件和書信(投入意見箱或郵寄)等方式向監察審計部舉報,舉報內容應真實、準確。
舉報電話:
舉報郵箱:
?士達炭素承諾